近日北京工商局发布电子商务监管意见,规定从8月1日起,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,均应依法登记注册,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。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,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,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。虽然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明确表示,对电子商务的监管需要一个过渡,此次意见更..
阅读全文>>